2月1日起,这些海关新政将正式实施!

2月1日起,这些海关新政将正式实施!

春节即将到来

那麼新春佳节之后中国海关现行政策又有何变动呢?

下列是2月1日起实行的海关新政

进出口公司和有关服务型给予特别关心!

1. 报关单位备案

有关进一步提升报关企业备案管理方法相关注意事项的公示

海关总署公示2018年第一92号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改革创新规定,依据全国各地中国海关过关一体化关检业务流程全方位结合工作部署,海关总署决策进一步提升报关企业备案管理方法,简单化有关登记,减少公司制度设计交易费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以下:

一、有关进出口货物收送货人以及子公司从业报关业务流程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依规成立的子公司能够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子公司办理备案,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凭《报关企业状况申请表》向子公司所在城市中国海关申办。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及在海关备案的子公司能够在全国各地申请办理进出口报关业务流程。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理应对其子公司的方式担负法律法规义务。

二、有关报关公司以及子公司从业报关业务流程

报关公司以及在海关备案的子公司能够在全国各地申请办理进出口报关业务流程。

报关公司应该对其子公司的方式担负法律依据。

三、有关临时性申请注册备案

申请者申请办理中国海关临时性申请注册备案的,凭《报关企业状况申请表》和非贸易性活动证明文件就可以向中国海关申办。

本公示自2019年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7日

2. 多证合一

有关《报关企业申请注册机动车登记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列入“多证合一”改革创新的公示

海关总署 销售市场监管质监总局公示2019年第14号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环境,依据《国家工商局等十三单位有关推动全国各地统一“多证合一”改革创新的建议》(工商局企注字〔2018〕31号),现就《报关企业申请注册机动车登记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列入“多证合一”改革创新有关难题公示以下:

申请者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时,必须同歩申请办理《报关企业申请注册机动车登记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应依照规定启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报备备案,并填补填好有关备案信息查询。销售市场监督机构依照“多证合一”步骤进行备案,并在质监总局方面进行与海关总署的数据传输。中国海关确定接受到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内容和商务备案信息查询后即进行备案,公司不用再到中国海关申请办理办理备案登记。

始行公示执行生效日,中国海关不会再签发《报关企业申请注册机动车登记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必须获得书面形式办理备案注册信息内容的,能够根据“单一窗口”在线打印办理备案备案回执表,并到所在城市中国海关盖上中国海关图章。

“多证合一”改革创新执行后,公司未挑选“多证合一”方法递交申报的,仍可根据“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技术 中国海关”递交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备案备案申请办理。有关业务查询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一43号公示实行。

涉及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备案备案的主要业务流程难题,公司能够资询中国海关12360热线电话或所在城市中国海关。

本公示自2019年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销售市场监管质监总局

2019年1月9日

3. 报关单填写标准

有关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标准》的公示

海关总署公示2019年第18号

为标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请个人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定,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标准》(海关总署2018年第六0号公示)开展了修定。现将此次修定后的标准文字及相关內容公示以下:

一、依据目前有关要求,对第三条第五项,第七条第四项,第八条,第九条第二项,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六项,第十五条第二项、第四项,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第八项、第二十五项、第二十七项、第二十八项、第二十九项,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九项、第十二项,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第四十二条干了相对更改和改动。

二、中国海关特别管控地区公司向海关申报货物入出境、出入区,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办理备案明细》,中国海关特别管控地区与地区(省外)中间出入的货物,省外公司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保税区货货运物流转依照有关要求实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办理备案明细》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标准》的需要填写。

修定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标准》(见配件)自2019年2月1日起实行,海关总署2018年第六0号公示与此同时废除。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2日